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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浙江大学“新东方”学生创业奖学金的通知

部门:团委      日期:2015-11-30      访问次数:206

各位同学: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学生创业能力,弘扬创业文化,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在我校设立“新东方”学生创业奖学金。根据学工部《关于评选2015年浙江大学“新东方”学生创业奖学金的通知》,现将2015年浙江大学“新东方”学生创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新东方”学生创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励15000元、10000元,每人每学年限获得一次。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 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思想道德评价等级良好及以上;

3.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二)申报人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是创业团队的主要核心成员,在创业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

    2.申报人政治素质良好,具备优秀的个人品质与企业家精神;

    3.申报人的创业项目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4.申报人的创业项目在校级及以上创业类竞赛中获奖或取得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较突出的成绩。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12月7日(下周一)中午12:00前,将纸质申请表上交至教育学院团委(田家炳书院224),电子申请表发送至zhangchizju@zju.edu.cn。

    2. 学工部将学生材料汇总后,审核参评材料,确定参评人选,并组织答辩,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纸质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浙江大学“新东方”学生创业奖学金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老师,88273829,zhangchizju@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新东方”学生创业奖学金申请表》

 

 

教育学院团委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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