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章》规定及团中央关于基层组织选举的有关意见,结合我院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和浙江大学团委批准,拟召开教育学院第三次团代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导向,团结动员广大团员青年树立远大理想、共同成长进步。大会要组织领导、激励全院各级团组织、师生青年,进一步理解和传承校院“求是创新”、“求是育英”文化,贯彻“六高强校”战略,参与学院新一轮四大行动计划:“学科争锋“与”人才强院”行动计划、“卓越人才”与“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科研创新“与“社会服务”行动计划、国际化行动计划,以学院发展为己任,理解、交流,合作、竞争,实践、服务,创业、创新,携手为创建世界先进水平教育学院而奋斗。
二、大会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8日, 18:30
2、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520报告厅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校院领导讲话;
2、听取和审议学院上一届团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教育学院学生干部任用与考核评优管理办法(2015版)》;
4、选举共青团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新一届委员会;
四、代表名额、代表构成及产生办法
1、代表名额。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学院团委根据各基层团组织的团员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根据《团章》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本次团代会计划团代表数90人左右,原则上按各团支部的团员数(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的20%比例产生。代表由基层团支部民主推选产生,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2、代表团构成。成立3个代表团,分别是博士生代表团、硕士生代表团和本科生代表团。
3、代表产生。由各团支部按照所在支部全体团员数(包括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的20%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其中选举比例不足1名的支部推选代表1名,要求各团支部组织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广泛征求团员的意见,并对代表资格进行初审后确定代表人推荐名单,报学院筹备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经学院资格审查同意后,确定代表名单。
五、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及产生办法和书记、副书记产生办法
共青团教育学院新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5名,提名候选人7名;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3名,在新一届委员会全委会上选举产生。新一届学院团委委员候选人经自下而上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后,由学院团委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审定,报学校团委审批。团委委员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提交大会选举产生。团委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由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六、大会的筹备工作
1、成立学院第三次团代会筹备工作组
工作组成员:施晨辉 张弛杨阔 周正 朱梦娇 郑亚杰 陈鸯鸯 孙睿
组长:施晨辉,副组长:张弛 杨阔(兼小组办主任)
工作组统筹及分工负责大会组织、文字报告与秘书工作、会务等工作
2、学院第三次团代会筹备时间安排
(1)11月19-20日,成立大会筹备组,完成统筹与具体分工;
(2)11月20-23日,报上级审核确定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发布通知
(3)11月23-30日,各团支部选举代表,组成代表团;筹备工作组完成并讨论审议工作报告(一稿)及其他大会文件;
(4)11月23日至12月4日,经自下而上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后,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院;就团代会工作报告,征求各代表团意见,完成工作报告(二稿)及其他大会文件;
(5)12月8日,召开大会。
共青团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