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团委 日期:2015-06-28 访问次数:366次
| 时间 | 具体安排 | 主要参与人员或协调单位 |
| 6月19日-7月 3日 | 户口迁移 1.本科生户口迁移: 各本科生班级6月18日前上报户口迁移表至团委。6月30日--7月3日到学院团委办公室领取户口迁移证。 2.研究生户口迁移: (1)研究生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到对应校区保卫办开具户口迁出联系单。 (2)凭户口迁出联系单、身份证到对应校区辖区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3)凭《户口迁移证》到对应校区保卫办通过电子离校。 3. 部分需要更改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按以下方式办理: (1)更换就业单位的,凭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2)迁回原籍的,凭原籍户口薄复印件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3)迁往其它地方的,凭当地派出所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 研究生科 团委 |
| 6月19日-30日 | 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转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支部组织委员将毕业班涉及党组织关系转接同学信息规范填写,6月24日中午12点前发送给组织人事科巫微涟老师,jyxy02@zju.edu.cn。 2.团组织关系转移: 请各团支书收齐团员证,统一到学院团委办理。
| 组织人事科 团委 |
| 6月29日 | 毕业生集中教育 1.毕业党员与骨干教育。 2.全体学生廉洁诚信、毕业安全等集中教育。 3.党团关系转接、就业、毕业离校相关手续答疑。 | 学院党委 组织人事科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团委 |
| 6月30日 | 报到证领取 1.学院将所有已签协议书信息录入审核完毕。 2.首批报到证领取时间是6月30日。 第二批领取时间:待定。 第三批领取时间:待定。 3.出国同学需提供offer复印件,创业同学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签订用人合同的同学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团委 |
| 6月30日-7月5日 |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流程:进入登录“我的浙大”(http://my.zju.edu.cn),进入“应用中心”栏目,单击“电子离校单”应用图标运行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学院(系)初审和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
| 7月1日-2日 | 毕业典礼与学位授予仪式 1.本科生毕业典礼:7月1日(星期三)13:00—19:00在紫金港体育馆举行。 2.研究生毕业典礼:7月2日(星期四)13:30-19:00在紫金港体育馆举行。 3.着装提醒:外套穿学士服,黑(深色)裤子、白衬衫、领带或领结、深色皮鞋。 |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团委 |
| 7月2日-3日 | 行李托运 1. 玉泉校区 快递公司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6:30;办理地点:永谦活动中心门口;负责人:万青,联系电话:13958034561;联系人:石敬民,联系电话:87951910、13757122756。 中国邮政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2:00、13:00—16:00;办理地点:新桥门乒乓房;负责人:杨嵘、金纳新,联系电话:87952239、13306523918;联系人:陈斐,联系电话:13867467571。 中国铁路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6:30;办理地点:新桥门乒乓房;负责人:杨嵘,联系电话:87952239、13306523918;联系人:陈斐,联系电话:13867467571。 铁路、邮政托运包装箱袋在托运现场供应。 2.西溪校区 快递公司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6:00,办理地点:西溪校区北园篮球场(如遇雨,移至19幢学生宿舍自行车库);负责人:万青,联系电话:13958034561;联系人:刘国萍,联系电话:88273573、13606806767。 中国邮政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2:00、13:00—16:00;办理地点:西溪校区北苑篮球场;负责人:杨嵘、金纳新,联系电话:87952239、13306523918;联系人:陈华明,联系电话:13989811579。 | 学校相关部门 |
| 7月2日-3日 | 归还学位服 1.本科生由班长统一收齐之后于7月2日下午17:00以前交至团委办公室(点清三套件,帽子、领巾、衣服),并领还押金。 2.研究生在7月3日下午17:00以前交至研究生科。 | 团委 研究生科 |
| 7月2日-5日 | 学院发放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
| 其他 | 1.学费、住宿费未缴清及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应在6月30日前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宿管办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及欠款。学费有欠款的可登录http://pay.zju.edu.cn缴费,缴清欠款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vpn上网帐号欠费的,请在各校区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或登录vpn帐户自助服务系统(http://myvpn.zju.edu.cn)进行缴费(咨询电话:87951669),缴费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自动通过。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尚未偿还校内无息贷款的本科生,请于6月18日前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紫金港校区剧场220室)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3.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 延期毕业和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离校的学生,需提前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于7月1日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 4.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和留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可以将行李分别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房地产管理处安排的房间,下学期开学报到后再另行安排宿舍。 5.按照有关规定,结业生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本科肄业生不予派遣,不发就业报到证。各学院(系)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按照规定办理,并将肄业生的就业报到证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6.所有毕业生无需到校医保办现场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在离校系统申请离校后,系统将自动通过,其中,市医保待遇于8月31日终止。 对延期毕业的学生,校医保办统一于8月20日办理续保,并于9月委托银行代扣参保费60元/学年(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由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代扣)。不愿续保的学生请于7月20日前到紫金港校区纳米楼一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19号校医保办窗口办理退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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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安全 | 毕业前期,需办理各项手续,事务较多,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财产,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金融卡与身份证分开存放。注意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遇事冷静,若有突发状况,可直接与班主任、德育导师或学院辅导员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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