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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

教育学院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

部门:组织人事科      日期:2015-06-10      访问次数:365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1]52号)、人事处《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现将2015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
(一)岗位名额
1、教师专技二级、专技三级岗位名额由学校核定到学院。2015年教育学院教师专技二级岗位可增补名额1名,教师专技三级岗位可增补名额1名。
2、五级及以下等级名额情况
按照学校、学院核定,教育学院教师专技六级岗位可增补名额1名,其余等级岗位没有可增补名额。
(二)岗位聘用条件
1、教师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详见《2015年教育学院教师专技二、三级岗位聘用条件》(附件1)
2、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及以下聘用条件
详见《教育学院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及以下聘用条件》(附件2)
二、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
1、管理专业技术三、五、六级岗位,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应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聘用基本条件,经本人申报、学院资格审核及评议后,向学校推荐,由学校统一评聘。
2、按照学校、学院核定,2015年管理八级及以下等级岗位没有可增补名额,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及以下等级岗位没有可增补名额。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6月15日前,符合教育学院教师专技二级、专技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教师,分别填写《浙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附件3)、《浙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附件4)。符合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教育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九级岗位申报表》(附件5),按要求填写后交学院组织人事科,纸质版需本人签名和单位签署意见,电子版发邮箱(wjs12@zju.edu.cn)。
2、6月19日前,学院根据专技各级岗位名额及教师申报情况,经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讨论评审通过后,公示拟聘用名单;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学校提出申诉。
学院上半年即将退休的教职工,如符合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中“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时岗位等级的确定”规定要求的,直接给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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