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团委 日期:2015-05-03 访问次数:2041次
香港知名企业家梁广榕先生在我院设立“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梁广榕奖助学金”项目(简称“梁广榕奖助学金”),以帮助我院学生实现卓越发展,服务国家和学校教育。按照《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梁广榕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现将“梁广榕奖助学金”申报信息通知如下:
一、奖励和资助对象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主修专业已确认的大类学生)和研究生,品学兼优,原则上要求在本校期间有志愿服务和义工经历。
二、奖助学金范围和额度
“梁广榕奖助学金”一般每年奖励和资助学生20人,其中本年度评选奖学金获得者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叁仟元整;助学金获得者10人,每人资助人民币贰仟元整。
三、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国家,作风正派,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2.学业成绩优良。
3.关心社会、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本校期间有志愿服务和义工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具有海内外继续深造潜力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5.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收入不能或不足以供其在校学习生活、已被本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来自偏远省份、贫困山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存在以下行为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申请奖助学金的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有通报批评或处分;
(3)在最近两个长学期内,课业考试曾出现不及格者。
四、奖助学金申请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填写以下表格(奖学金和助学金不能同时申请),确保所有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并附上佐证材料。
2.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5月20日前,将《梁广榕奖助学金申请表》电子文本发送至jyxytw@zju.edu.cn,同时发送自己参加志愿服务的相关照片一张,并在截止日期前,将《梁广榕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文本正反面打印,递交至教育学院团委(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4室),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联系电话:88273829,张老师。
3.学生在接受奖励或资助一年期满之后,须提交年度小结。受奖励资助期间,如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等行为,或接受资助后家庭经济情况有明显好转等情况,评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教育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