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申办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精神,为做好荣誉证书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任教满三十年的教师,根据通知(附后)要求,由本人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请表”(表格附后,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于2015年4月23日前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报学院组织人事科。
2、联系人:吴建绍 电话:88273140 E-mail:wjs12@zju.edu.cn
附:1、学校人事处《关于申办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的通知》
2、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