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合作

信息公告

关于公布2015年度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青年科研创新专项)教育学院立项项目的通知

部门:科研合作      日期:2015-03-31      访问次数:470

各系、所、中心:
    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9月修订)》(浙大发科〔2011〕8号)、《2015年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指南》和学院《关于2015年学院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项目申报通知》的要求,采用教师自由申报的方式,经过评审专家网上匿名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了2015年度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青年科研创新专项)资助项目,现将6项立项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分为青年科研创新专项、科研发展专项和校长专项三大模块,其中青年科研创新专项全部下达至学院。本次专项经费资助范围主要为:(1)学术交叉研究培育专项(2)青年创新团队建设专项(3)青年人才科研创新专项。主要用于资助科研人员或科研团队围绕学科前沿、理论热点及重点领域与方向,开展创新性与前瞻性的研究工作,着力推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转型。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要求及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科学合理使用专项经费,并将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标注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附件:2015年度教育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科研创新专项资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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