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科研合作 日期:2015-01-12 访问次数:464次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分为青年科研创新专项、科研发展专项和校长专项三大模块。其中青年科研创新专项全部下达至学院,由学院根据学校要求为青年教师科研创新提供条件。
为提高学院青年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经费分配和使用的公开、公正和科学性,根据《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9月修订)的文件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015年度教育学院青年科研创新专项对以下三类专项进行资助,分别是(1)学术交叉研究培育专项(2)青年创新团队建设专项(3)青年人才科研创新专项。主要用于资助科研人员或科研团队围绕学科前沿、理论热点及重点领域与方向,开展创新性与前瞻性的研究工作,着力推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转型。
申报项目应当符合本指南的具体条件,此前已获得厅局及以上基金类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得以同题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均应为本校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研究人员。所有形式的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当年拨付的经费需在当年执行完毕,并严格按照有关财务核算节点执行
(一)资助对象
用以改善科研条件和提供科研支撑,资助范围包括青年人才科研创新、青年创新团队建设、学术交叉研究培育资助。
(二)资助要求
1.学院根据青年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资助青年创新团队或设立个体项目,原则上应向无经费资助的团队以及近三年未获资助的个人倾斜。
2.学院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以及申报材料的情况遴选学术交叉平台。
(三)资助额度
学术交叉研究专项8-10万元/个,共资助2个项目;青年创新团队专项3万元 /个,共资助1个团队;青年人才科研创新专项1-2万元/个,共资助3个。
(四)使用要求
1. 资助项目的遴选要求公开、公正和科学,应在学院范围内公开。
2. 资助项目需接受学院中期和年度检查,并按要求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专项统计工作。
3. 经费执行需按学校有关用款进度执行,执行进度和效益将作为资助下一年度项目的主要依据。
(五)申报方式
1、下载并填写《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计划书》(见附件)
2、申报材料于2015年2月1日之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学院科研与合作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yxy01@zju.edu.cn。
联系人:姚加丽
电话:88273529
邮箱:jyxy01@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