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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部门:团委      日期:2014-09-28      访问次数:561

各位本科生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4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4〕117号),《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大发本〔2008〕1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3-2014学年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原则上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前10%;
5.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在10月1日17:00前,将两个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zhangchizju@zj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家奖学金材料”。同时在10月1日17:00前,将《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佐证材料的纸质文件交到团委办公室。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4年9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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