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政

制度建设

教育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部门:党政办公室      日期:2014-07-10      访问次数:41

    为了确保教育学院师生员工、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和应急疏散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处置初期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教育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管理领导小组,院长徐小洲任组长,党委书记张丽娜任副组长,学院下属各系部所负责人为成员。
    二、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无论任何部门(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通知学校保卫人员和“119”公安消防队;
  (二)报警时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各个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三)报警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事故发生部位的人员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聚集,按本预案(四)的程序和措施组织疏散和扑救,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3.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三、应急收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在发生火灾时,要以人员疏散为主。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员,其次在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发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消防安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二)若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如发现有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火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四)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一)通信联络
    1.发生火灾后,应第一时间通知单位领导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到达火灾现场;
    2.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及时将破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等灭火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的联络工作。
    (二)安全防护
    1.发生火灾后,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2.派一名人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
    (三)救护
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 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文科组团教育学院大楼
  • Tel  : +86 571 88273934
  • Fax : +86 571 88273187
  • Copyright © 2018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