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组织人事

关于教育学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公开选拔的通知

部门:组织人事科      日期:2014-06-18      访问次数:4959

根据教育学院关于做好各系、所、室、中心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教育学院党委发[2014]2号、教育学院[2014]6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公开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条件资格要求
所有岗位要求符合《教育学院关于做好各系、所、室、中心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教育学院党委发[2014]2号、教育学院[2014]6号)条件和资格要求。选拔岗位见下表:
选拔岗位
数量
1
教育学系副系主任
1
2
体育学系系主任
1
3
体育学系副系主任
1
4
教育领导与政策研究所所长
1
5
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所长
1
6
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副所长
1
7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1
8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
1
二、任职资格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艰苦创业,踏实工作,有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行政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
3.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得到群众的拥护。
4.担任内设机构负责人职务,一般要求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教育学系、体育学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连任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能任满一届(195811后出生)。新任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年龄一般应在52周岁以下(196211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在新任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195911后出生)。
6.特别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或工作特别需要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可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三、选拔范围
全校正式事业编制教职工。
四、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竞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工作规定的程序进行,每个岗位有符合条件报名的,均需要参加选拔竞聘。
一般情况下,竞争性选拔岗位人选应该在参加竞聘人员中产生考察对象。但经考核考察不能产生所需岗位的胜任人选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选拔。
五、推荐报名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所有推荐人员必须填写统一的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推(自)荐表(推荐表见附件2,填写内容后不超过2页,书面表格应双面打印),并贴上二寸标准正面免冠相片。每人可以在推(自)荐表上填报2个志愿岗位,但只参加其中一个岗位面试,一般情况下按照第一志愿参加面试。
2、组织推荐的须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所有书面推(自)荐表应由本人签名,报送: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0室,同时要求电子版发送Emailwjs12@zju.edu.cn
3、报名截止日期:2014623下午5点前。
4、报名联系电话:88273140
    5、监督举报电话:88273096   Emailjyxy05@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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