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科研合作 日期:2014-04-14 访问次数:354次
各系、所、中心:
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9月修订)》(浙大发科〔2011〕8号)和《2014年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指南》的要求,学院确定了2014年度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青年科研创新专项)项目。现将立项的11项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分为青年科研创新专项、科研发展专项和校长专项三大模块,其中青年科研创新专项全部下达至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保证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45周岁及以下青年研究人员规定的基础上,采取单位自主设计和教师自由申报等方式,将该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近年引进的青年教师在科研领域进行自主探索、自主创新活动;支持青年教师开展创新团队建设、智库建设以及国际交流等活动。本次专项经费资助范围主要为:1、青年人才科研创新项目;2、青年教师联谊会科研学术沙龙;3、基础文献资料搜集与整理;4、国际会议资助。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要求及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科学合理使用专项经费,并将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标注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附件:2014年度教育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科研创新专项资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