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子离校系统申请:
毕业生需登录电子离校系统(地址:http://app1.sdc.zju.edu.cn/lxdxt/login.jsp,需要以统一身份认证进行登录)申请电子离校,并逐项进行办理审核,最后一项本科生(研究生)科的审核将在其他各项目审核完成后自动生成。
2.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一般随其个人档案一起转移。毕业生党员应及时与签约单位联系,明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和所去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并前往西溪校区教育学院组织人事科220办公室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暑假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在开学后前往学院组织人事科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若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则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党组织或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工作单位未落实、不就业继续考研或准备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其中:档案和户口转到各地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相应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档案和户口转到该党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相应市(县)委组织部或商得学生父母单位的党组织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党组织同意后,将党组织关系转入。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党员亲自接转、携带。毕业生党员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所去党组织接转,防止成为“口袋党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注意事项:
1、请认真核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各项内容,如有错误请及时提出,重新开具。
2、请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省内30天,省外60天),将介绍信及时交至对方党组织,并完成入库手续。同时请对方党组织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联寄回学院。
3、如遇到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所去单位名称等信息错误,或者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届满而发生无法正常转接的情况,请在一周内立即联系学院组织人事科,将原始介绍信交回学院后,方能开具新的介绍信。
3. 报到证(就业派遣证)领取
根据2013年我校就业派遣工作安排,报到证领取安排如下:
1.报到证领取时间安排:
6月20日24时前,录入首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首批报到证领取时间6月28日-6月29日)
6月21日-6月30日,录入第二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第二批报到证领取时间,7月5日-6日)
7月1日-7月23日,录入第三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第三批报到证领取时间,7月25日)
7月24日-8月20日,录入第四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第四批报到证领取时间,8月25日)
在8月20日之前仍未完成就业签约手续的同学,学校会在8月底将其报到证开往其生源所在地的人社局(或人才中心)(但仍需学生领取报到证,并交至生源地所在人社局)。注意报到证具有有效期,请在规定期限内前往单位报到。
2.报到证开具分批次进行,分批安排严格按照以上安排进行,请同学们关注并合理安排报到证录入时间,并及时要求学院审核(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审核通过,省教育厅方会根据系统录入信息开具报到证)
4. 户口迁移说明:
毕业生凭报到证(或研究生入学通知书)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注意户口迁往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同学需要向派出所提供落户接收函。请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如遇到特殊情况请与派出所的户籍科联系。
西溪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户籍迁户手续的办事流程http://bw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4&object_id=2097
西溪保卫办:88273229,西溪校区老医院214
5. 档案的寄送与查询:
学院根据毕业生工作去向将毕业生档案(包括党员材料)寄往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工作单位委托管理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如在毕业当年的8月20日之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会将其档案寄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学院在寄送档案后会将档案寄送地址、寄送日期、学校校内机要编号等信息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毕业生(请各位同学及时登录就业系统填写正确的联系邮箱),毕业生可以在档案寄送后1个月后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确认档案是否已经转递完成。如遇接收单位未收到档案的情况,请联系学院团委(0571-88273829)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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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毕业后的改派等相关手续办理: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华星路203号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王老师 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008653
乘车路线:杭州市内可乘坐290、179、41、900、24路公交车至“古荡新村”下车往西600米右拐弯;乘坐63、86、130、199路公交车至“文二西路东口站”下车往通普路向南走1000米至华星路口即到。
7.其他有关事项
1.欠缴学费、住宿费及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应在6月28日前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宿管办缴清学费、住宿费及欠款,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学费有欠款的可登录pay.zju.edu.cn交费,交清欠款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vpn上网帐号如有欠费的同学,请在各校区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或登录vpn帐户自助服务系统(myvpn.zju.edu.cn)进行缴费(咨询电话:87951669),缴费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自动通过。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尚未偿还校内无息贷款的本科生,请于6月15日前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紫金港校区剧场220室)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3.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
延期毕业和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离校的学生,需提前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于7月1日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
4.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和留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可以将行李分别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房地产管理处安排的房间,下学期开学报到后再另行安排宿舍。
8.其他重要通知: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户籍迁户手续的办事流程(安全保卫处)
教育学院团委
2013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