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所、室及相关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1〕52号)(附件1)、学校人事处《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附件2)、社科学部《关于2013年教师专技二、三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附件3)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教育学院2013年教师专业技术等级聘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条件
1、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详见《2013年社科学部教师专技二、三级岗位聘用条件》(附件4);
2、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及以下聘用条件
详见教育学院《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及以下聘用条件》(附件5);
3、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人员岗位聘用条件
详见教育学院《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人员岗位聘用条件》(附件6)。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程序
1、相关老师认真对照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和现所聘等级,符合竞聘条件的,请下载相应表格(附件7: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附件8: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附件;附件9:教育学院教学科研五-九级岗位申报表;附件10: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
2、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于2013年6月14日中午12点之前交学院组织人事科(田家炳书院220室,88273140),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3、学院根据各级专业技术岗位可调名额(附件11)及教师申报情况,经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讨论评审通过后,公示推荐、聘用名单。
请各单位办公室做好相关通知工作。
教育学院组织人事科
201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