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本科教学科 日期:2013-05-21 访问次数:376次
请各位获得教育学院2009级教育学辅修专业资格的同学,在5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教育学院本科生教学科,用于办理辅修证书。
一、在附件审核通过名单中的同学,请将学校统一拍摄的二寸照(背面写上本人的学号、姓名、主修专业)交至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2室。
二、如已修读辅修课程并需要申请辅修证书但审核名单中没有的同学,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来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2室报名,并将二寸照(写上本人的学号、姓名、主修专业)、浙江大学教育学院辅修专业课程成绩登记表(附件)交过来,逾期将不再受理。
逾期未上交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辅修专业、第二专业或双学位资格。
附件1:2009级辅修专业审核名单
附件2:教育学专业课程成绩登记表
教育学院本科教学科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