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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建设

发展党员公示

部门:团委      日期:2013-05-13      访问次数:460

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二支部提名和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总支预审,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现公示如下: 
 
公共事业管理    09级   本科生      宋珩     杨鹰    
教育学           09级  本科生      常慧莹   王丽芬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2013513-2013519),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直接向教育学院学生总支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教育学院学生总支(电话:88273829Emailsch@zju.edu.cn,邮编:310028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二支部
201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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