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帮扶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实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有效帮助研究生健康发展,现将我院2012年秋冬学期经济困难研究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同学应秉承实事求是的态度认定自身家庭经济困难,各单位需做好严格监督,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的具体操作程序:
1、研究生新生和首次申请的同学:本人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其中申请人需出具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的盖章证明,证明材料可以单独附页,也可直接在《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上盖章证明。
申请人需同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
2、已认定过经济困难的同学: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即可。
3、所有材料需在10月26日之前上交,其中书面文本交至:
方 雷 15968125176 (655176),电子文本发至:85782995@qq.com。
三、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团委施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8273829。
教育学院团委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