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思政部:
为加强我校人文社科类境外资助(合作)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境外资助(合作)项目的操作流程,根据《浙江大学涉外学术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人文社科类境外资助(合作)项目立项操作办法。本办法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
操作办法主要分为申报意向、正式签订合同和办理科研分成三个阶段。
一、申报意向阶段
1. 项目负责人提出承担境外资助(合作)项目意向,并填写相关表格(附件一),同时附委托或合作机构的简介、相关背景、项目研究目的等材料。
2. 由所在学院党委对表格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 经学院审核后交由社科院备案。
二、正式签订合同阶段
1. 项目负责人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签字。
2. 社科院审核合同并盖章,项目负责人签署境外资助(合作)项目学术安全责任书。(附件二)
3. 合同、责任书由社科院保存归档。
三、办理科研分成阶段
1. 项目负责人登入浙江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人文社科版),自行启动网上项目申报并上传所有附件。
2. 社科院网上审核。
3. 项目负责人自行网上打印人工费提成表。
4. 项目负责人到计财处办理科研经费入账手续。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2年9月
关于实施浙江大学人文社科类境外资助(合作)项目立项操作办法的通知
附件一:承担境外资助(合作)项目意向表
附件二:科研人员承担境外资助(合作)项目学术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