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由学院分管领导与各学科教师代表组成教育学院2011-201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与评奖要求,组织开展教育学院本年度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
二、奖项类别和评选办法
1.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优秀且“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每人所获单项奖学金不得超过两项。
(1)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共三个等级,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年4月修订)》执行。评定比例为一等3%、二等8%、三等15%。
(2)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者,评定比例为2%。
(3)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评定比例为2%。
(4)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任期满半学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评定比例为2%。
2.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1)一等奖:获当学年一等学业优秀奖学金,“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2)二等奖:获当学年二等学业优秀奖学金,“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3)三等奖:获当学年三等学业优秀奖学金,或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并获得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研究与创新一等奖学金中的任何两项以上(含两项),“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3.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从本学年预评的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今年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4名,具体评定标准参见《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
4. 林坚奖学金:为我院校友林家俊与陈建萍夫妇通过美国竺可桢教育基金会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以父亲林坚先生的名字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今年评选名额4名。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善于交流沟通;
(4) 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前一学年平均成绩排名需为本专业前10%以内。
6. 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当学年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优秀、全面发展的学生。凡获得当学年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含良好)的学生,均可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7. 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各学院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6%,在校级学生组织或校级社团担任干部的优秀学生评选比例单独计算。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
(2)任职半学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
(3)“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4)获得1项及以上校设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专业奖学金除外)。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要求
2. 申请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三个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同学,须填写对应奖项的《浙江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和《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参加先进班级评选的班级,由班长填写《浙江大学先进班级评审表》(见附件),并整理先进班级事迹材料一份。以上材料均须于10月14日前将电子文本发送到邮箱xialeting@zj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或班级—XX申请表”),书面文本上交田家炳书院224团委办公室。 学院拟定于10月16-18日召开单项奖学金和先进班级公开评审会,请申请的同学和班级及时准备好相关展示材料(个人和集体展示的PPT、影音文件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学校文件评定标准基础上,单项奖学金评审还将考虑申报材料、答辩人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对集体所作贡献、现场提问回答情况等方面情况;先进班级评审还将考虑班级完成各项指标情况、班级特色活动、回答问题情况、班级对学院的贡献等方面内容,请相关同学和班级做好准备。
四、特别提醒
1. 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表格务必按要求填写规范,不超过两页,正反打印,文本稿须本人签字,内容多请另附页(部分表格须一式两份)。
教育学院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