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16号文件)精神,在青年学生中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大学第三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学生。
二、评选原则
通过院系推荐、专家评选与群众投票相结合的评选过程,好中选优,评选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突出或个人发展有特色的优秀学生。
三、评选条件
1.近三年来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上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称号获得者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评比。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学院(系)、学园推荐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材料:报名表、先进事迹材料(限3000字以内)、个人照片(照片要求见附件)、第三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评比活动候选人资料汇总表。
10月25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391342948@qq.com。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至田家炳书院224室团委办公室。学院组织进行初审,推荐本科生、硕士生各一位参加学校评审。 负责人:吴雪霜, 电话:15088682806(613964)。
第二阶段:学校评审
由学工部、研工部组织评审团根据预备人选推荐材料讨论确定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名单。最终根据候选人事迹并结合师生投票结果,由评审团评选出本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
我校“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的推荐人选都将从校十佳大学生中产生。
第三阶段:荣誉表彰
适时举行第三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表彰大会,向获得“第三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教育学院团委
2012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