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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工部:关于评选纳思奖助学金的通知

部门:信息宣传      日期:2011-12-31      访问次数:1024

浙江纳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多年来重视科技在企业中的先导作用,关心国家教育事业,为进一步响应国家“科技兴国”的号召,支持浙江大学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创新人才的培养,特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设立“浙江大学纳思奖助学金”。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本奖助学金用于奖励浙江大学涵盖各学院(系)的优秀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每年奖励20人,奖金标准为5,0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院系
专业
名额
数学系
数学与应用数学
3
物理学系
物理学
3
化学系
化学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教育学院
教育学、教育技术学
公共事业管理
2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英语
5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2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学习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5、有意向到浙江纳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优秀学生优先考虑;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非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须由学院盖章开具证明)。
三、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于1月4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纳思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田家炳书院224室,联系电话:88273829);
 
    为了发挥助学金的最大功效,评定工作请严格遵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的原则和要求实施。要保证信息发布的公开,评选程序的公正和评选结果的公平;要对每个学生的资助实行总量平衡,在校期间无偿资助达3.2万元(五年制学生为4万)或以上者,原则上不再评定;同时,要求受助同学履行助学金规定的有关义务,鼓励同学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以外设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团队为平台,锻炼能力,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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