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组织人事

转发人事处有关岗位类别调整的通知

部门:组织人事科      日期:2011-11-30      访问次数:302

各位老师:
       以下为人事的通知,现转发如下: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浙大发人〔2011〕55号)精神,现将教师岗位类别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后,教师要求调整岗位类别聘任的应先报学校审批同意才可进入相应岗位聘任。
2.对于经批准出国(境)研修或校外挂职后回校教师,其他暂保留在原体系的教师(含发展平台岗教师),应根据学院(系)岗位聘任实际情况填写《浙江大学教师岗位类别调整申请表》,于12月5日前由学院(系)汇总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分类聘任。
3.对于已进入各类教师岗位的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业发展需要允许动态调整,在符合转入岗位任职条件下提出岗位调整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教师岗位类别调整申请表》,于12月5日前由学院(系)汇总报学校审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进入相应岗位聘任。

      提出转岗申请的老师,请于12月4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交到学院组织人事科(88273140,jyxy05@zju.edu.cn)。特此通知。

附件1:《浙江大学教师岗位类别调整申请表》

  教育学院组织人事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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