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发放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生临时补贴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11-10-09      访问次数:282

学院相关本科同学: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财教﹝2011387)和《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1148号)等文件以及浙江大学学工部《关于发放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生临时补贴的通知》的精神,近期开展对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生临时补贴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二、名额与金额: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预算和名额,将临时补贴名额下达学院,由学院根据困难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定评定,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60元,补贴期限为5个月(秋季学期)。

 

三、工作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本学院采取该补贴申请与国家助学金申请同步进行,即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同时视为申请该补助,无需额外递交申请

2.学院审核,确定补助的学生名单;

3.学院将名单汇总,上报学校学工部;

4.学工部审批,核转学校计财处统一打卡发放。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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