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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

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2011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

部门:组织人事科      日期:2011-05-19      访问次数:491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2011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50号)文件精神,将选派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到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进修和合作研究。

申报人员为已列入“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及业绩突出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外语水平须达到BFTWSK出国标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进修期限一般为36个月。详情请见http://wzj.zjrs.gov.cn/expert/shownews.do?id=217。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尽早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于614日)前将纸质材料交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ecaie@zju.edu.cn 申请表中“选派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系)填写,学院(系)负责人签名并盖学院(系)公章。

人事处

20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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