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11-05-19 访问次数:1168次
学院相关本科生:
2011-2012年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工作将于近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自2011年5月19日9:00开始,2011年6月3日。
二、申请条件:
1.学费补助申请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贵州湄潭籍学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2. 校内无息借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特别说明:本次学费补助、校内无息申请面向所有本科生(包括2010年9月申请过的同学)。
三、申请金额和比例
1.学费补助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
2.校内无息借款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元。全校享受校内无息借款的学生比例不超过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3%,由学工部酌情调整。
3.学费补助及校内无息借款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
四、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6月3日前:
电子稿以“XXX学费补助申请”或“XXX校内无息借款申请”发送至jyxytw@zju.edu.cn;
文本稿(须班主任签字,不超过一张纸正反打印)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西溪校区田家炳224或紫金港校区丹阳连廊210办公室。
2.学院根据条件在申请表上审核盖章,并汇总给学工部。
3.学工部汇总名单并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
4.学工部审定,确定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名单。并于2011年9月1日前通过计财处打卡发放资助款。
联系人:余俊帅,88206008。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