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公布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暂行办法

部门:本科教学科      日期:2011-03-15      访问次数:766

为更好地调动、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本科教学工作,进一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全面推进我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种类
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分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教师、课程等4大类。
(一)教学改革项目类对国家级和省级教改项目,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教学成果类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教师编写的各级各类优质教材进行奖励;
(三)教师类对获得各级教学类荣誉奖的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运动竞赛)获奖的教师(教练员)进行奖励;
(四)课程类对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课程,双语课程和全英语教学课程进行奖励。
二、奖励标准
1.教学改革项目类

国家级教改项目
10000元/项(立项和验收后各奖励一次)
省级教改项目
5000元/项(立项和验收后各奖励一次)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00元/年

2.教学成果类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教学成果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10000元/项
5000元/项
省级教学成果奖
5000元/项
3000元/项
校级教学成果奖
3000元/项
2000元/项
教材
国家级教材奖
一等奖
10000元/部(主编)
二等奖
5000元/部(主编)
省部级教材奖
一等奖
5000元/部(主编)
二等奖
3000元/部(主编)
国家级规划教材
 
5000元/部(主编)
省部级规划教材(重点教材)
 
3000元/部(主编)

3.教师类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10000元/人·次
省级教学名师奖
5000元/人·次
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省部级以上)
 
省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校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奖
指导学生发表论文(一级、核心)
学生为第一作者(译文除外)
一级:1000元/篇
核心:500元/篇
省、校级教学技能比赛获奖(项)
省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校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项
省级以上多媒体课件竞赛获奖
省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项
年度院级本科教学优秀奖
1000元/人·次

4.课程类

国家级精品课程
(申报启动费1万),立项后配套10000元/项
省级精品课程
立项后5000元/项
校级精品课程/优质课程
立项后1500元/门
全英语教学课程
(启动费1000元),(学校认定为全英语课程)2000元/门
双语教学课程
(启动费1000元),(学校认定为双语课程)2000元/门

备注:申报启动经费由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讨论后实施。
三、评选办法
(一)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教材奖、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奖等奖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组织评选。
(二)校级教学成果奖、院级年度本科教学优秀奖、精品课程、优质课程、教学技能比赛等奖项的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三)全英文课程、双语课程、网络课程以学校认定为准。
(四)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指导学生发表论文等奖励细则另行制定。
(五)本办法每年组织实施一次,对上一年度的各类优秀教学成果、获奖项目进行考核奖励。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0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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