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10-09-20 访问次数:1059次
各团支部:
2010-2011学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和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即将展开,现将学院开展两项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工作
1、各团支部认真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团支部委员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候选人(须是本团支部内未被推优的团员),严格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要求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各团支部按占团支部人数10%左右的比例进行推优,根据自身情况,作适当调整。
3、各支部“推优”名单确定后,相关团员下载《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见附件),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由团支部书记签署推荐理由,于9月26日前按以下安排上交:
l 本科生各团支部:文本稿交至团学联组织部副部长郝蓬勃处
13645810509(611994),电子稿发至3080104620@st.zju.edu.cn;
l 研究生各团支部:文本稿交至研究生团总支书记徐钰芳处,
1388412790(662097),电子稿发至05tyjyxyf@st.zju.edu.cn。
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
1、各团支部核实支部内积极分子具体情况,在尚未参加党校培训中的积极分子中提出参加2010-2011学年秋冬学期党校积极分子培训的候选人,各团支部按占团支部人数10%左右的比例进行推荐。
2、各支部确定推荐名单后,由团支部书记于9月26日前填写《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汇总名单》见附件,将电子表分别交至总支处汇总
l 本科生各团支部:团学联组织部副部长郝蓬勃:
13645810509(611994),3080104620@st.zju.edu.cn;
l 研究生各团支部:文本稿交至研究生团总支书记徐钰芳,
1388412790(662097),05tyjyxyf@st.zju.edu.cn。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开展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是大学生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基础工作,是党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对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建设高素质学生党员队伍、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支部务必充分重视两项工作,将优秀的团员和合格的积极分子推荐给党组织。学校通知链接:
l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l 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10年第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教育学院团委
2010年9月20日
附件 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