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教育学院关于选拔本科生参加2010年游学活动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10-05-26      访问次数:992

为进一步彰显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进一步开阔学生视野,通过体验不同学校与专业的教育教学特色,逐步增强学生游学海内外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学生专业成长,学院拟选拔本科生赴国内有关高校开展游学活动(见附件)。现将活动选拔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考评优良,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无不及格;有学院“义工之家”志愿服务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时间和目标院校:

总体安排在7-8月,时长一周;学生应在学校短学期课程实习以外时间开展本项目,按目标学校所在地区分组,统一项目实施时间。目标学校,原则上为“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须有教育学、体育学硕士点,有教育学、体育学博士生点院校优先考虑。

本期游学建议以北京和上海相关高校为目标学校,鼓励申请同学提前与目标院校相关部门和人员联系。

三、选拔范围:

确认教育学院学籍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0年名额20人。

四、费用:

项目活动所需交通费、住宿费和保险费参照学校有关费用标准计算,一般由学院、系科和学生个人各承担三分之一;评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凭正式发票到院系办理报销;其它费用学生自行解决。

五、选拔及申请:

1、申请同学需下载填写 “本科生国内高校游学项目申请表”(见附件),自愿申报,自愿参加立项评审和遴选。申请表须提交文本一式三份,并于530日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丹阳连廊210室或田家炳书院224室),电子版申请表发至jyxytw@zju.edu.cn

2、由学院学生党总支、团委、教育学科党总支、体育系党总支及学生会等主要人员组成的学院“本科生国内高校游学项目”工作管理小组和评审小组将对申请情况进行立项评审及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并于6月上旬公示公布入选项目、人员名单及计划资助额;

3、活动结束后,学院经结题评审,公示公布合格、优秀、最佳项目及基本资助额,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生可报销费用。 

 

附件: 

教育学院本科生游学项目实施办法

本科生国内高校游学申请表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20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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