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思政

党团建设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10-03-05      访问次数:177

学院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为满足广大团员的入党需要,积极配合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将于近日启动2010年春夏学期“推优”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各团支部认真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团支部委员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候选人。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准确理解和掌握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真正把团员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既要防止求全责备,也要避免放松要求,严格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要求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各团支部按占团支部人数10%左右的比例进行推优,根据自身情况,作适当调整。

3、各支部“推优”名单确定后,相关团员下载《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由团支部书记签署推荐理由,于312日前按下面安排上交。

l      本科生各团支部:文本稿交至郝蓬勃13645810509611994),电子稿发至3080104620@zju.edu.cn

l      研究生各团支部:文本稿交至徐钰芳1388412790662097),电子稿发至05tyjyxyf@st.zju.edu.cn

 

 

共青团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035    

附件文档:
1.附件1:《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doc
2.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

  • 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文科组团教育学院大楼
  • Tel  : +86 571 88273934
  • Fax : +86 571 88273187
  • Copyright © 2018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