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10-01-05 访问次数:851次
各系、部、中心、所、室及相关老师: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文件精神(附件1),岗位空缺(退休、调出等)的前提下,符合学院制订的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5级及以下岗位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经初步统计,因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人数已超过空缺岗位数,难以直接认定,故本年度所有空缺岗位(附件2)一律通过竞聘上岗。请相关老师认真对照条件(附件3),凡符合对应等级的认定或竞聘条件者,请下载相应表格(附件4),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于2010年1月8日之前交学院组织人事科(田家炳书院220室,88273140),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请各单位办公室做好相关通知工作。
教育学院组织人事科
备注:
1、附件中各等级名单为2007年12月评定及09年3月调整后的名单,未列入附件名单的教师,原等级为相应职称对应的起始等级;
2、备注栏情况截止
3、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
附件文档:
1.浙江大学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及聘用暂行办法设及聘用暂行办法置.doc
2.2010年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统计.xls
3.教育学院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暂行办法.doc
4.教育学院教学科研五-九级岗位申报表.doc
5.教育学院教学科研岗5-6级岗名单.xls
6.教育学院教学科研岗8-9级岗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