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国家临时伙食补助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9-02-18      访问次数:1061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关心,帮助他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教育部财务司的相关通知,近期开展对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生临时伙食补助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二、名额及金额:
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和预算,将临时伙食补助评选名额下达到各学院(教育学院30名),由学院按规定评选。每人补助200元。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向学生进行宣传;
2、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需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姓名,学号。可手写也可打印。申请于2月23日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310,紫金港校区紫云连廊129);
联系人:崔老师,88206008。
3、学院审核,确定补助的学生名单。
4、学院报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
5、学工部汇总审核后,公示三天。
6、学工部审批,核转学校计财处统一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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