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转发本科生院《关于2008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8-12-03      访问次数:666

编辑:admin 日期:2008-12-03 08:08
 浙大本发[2008]19
 
各学院:
根据人事处200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江大学2008年度教师工作考核于200812120日进行,请各学院(单位)根据“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浙大发人(200661]认真做好2008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2008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时间范围
2008年度教师的本科教学质量的考核时间范围定为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
二、考核的基本要求
各学院应将以下几方面纳入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内容:
1.所讲授各课程(含实验)的课堂教学质量;
2.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和科研训练项目及参加各项学科竞赛工作情况;
3.课外给学生辅导、答疑情况;
4.课程考试命卷、评卷的规范性及其质量;
5.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师简介、教学日历等课程相关信息的完备情况;
6.教师考核时间范围内的本科教学工作量(含上述考核内容123项)。
三、考核等级的评定
(一)考核等级的分类
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考核等级的评定原则
1.考核等级的评定根据上述6项考核内容综合评定,由基层教学单位提出评价等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统一汇总后报本科生院教学质量与资源管理处审核(汇总表附后);
2.在考核时间范围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本科教学质量即评定为不合格;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本科教学质量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1)有课程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良好以下者;
2)考核内容第2至第6项中,其中2项评价不佳者;
3)在考核时间范围内发生教学事故者。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酌情在实际考核等级的基础上向上提升1个等级(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已评定为优秀者除外):
1)在考核时间范围内每学期平均给本科生授课超过15周学时者;
2)在考核时间范围内为本科教学工作做出重大贡献,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级教学建设项目立项。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08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并在2008年12月15日前将学院对各教师的本科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教学质量与资源管理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备份1份送交学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88206419
联系人:毛水生 陈利华
 
本科生院教学质量与资源管理处
20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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