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8-12-02 访问次数:680次
| 编辑:mss 日期:2008-12-01 14:02 |
| 各学院,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浙江省有关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本科教学工作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使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更加规范、科学、制度化,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教高教[2007]33号)和《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06]61号)、《浙江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分类管理办法》(浙大发人[2008] 21号),学校就教师本科教学考核工作,在征求、搜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订了《浙江大学关于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考核的原则意见》,现将此原则意见向全校师生公示,公示期为1周,若对其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于 联系电话:88206419 联系人:毛水生 本科生院 2008.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