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学生党总支(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西侧322室,电话:88273829,Email:wjs12@zju.edu.cn,邮编:310028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思政系硕士生第一党支部
日期:2008-11-06 访问次数:1097次
| 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思政系硕士生第一党支部提名和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党总支预审,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现公示如下: |
思想政治教育07级硕士生 李新云(女) 思想政治教育07级硕士生 刘芳(女) 思想政治教育07级硕士生 樊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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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11月6日-11月13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直接向教育学院学生党总支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教育学院学生党总支(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西侧322室,电话:88273829,Email:wjs12@zju.edu.cn,邮编:310028 |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思政系硕士生第一党支部 2008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