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8-08-26 访问次数:876次
各学院外事负责领导、外事秘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再次通知申报2009年度自主举办和拟向国(境)外申办、承办和合办的国际(双边)会议计划。请各学院组织本学院教师申报拟于2009年举办的各类国际会议的计划(包括多边和双边会议,已报批的会议除外),并填写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国际会议计划表(见附件),由外事秘书汇总,于9月15日前用电子文本上报我处。
如需了解有关规定,请向外事处电话咨询。
联系人:冯弘
电话: 88981282
附: 2009年度举办国际会议计划表
外事处
200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