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8-07-01 访问次数:1599次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全省高校统一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要求(见附件),请各位老师务必在7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到学院组织人事科(田家炳书院220室,jyxy05@zju.edu.cn,88273140)或所在部门办公室。
1、 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一份及电子版(见附件);
4、 近期拍摄的免冠、白底的2寸彩色正面证件照1张及与照片对应的电子版(文件名:身份证号码;规格:后缀名为“.jpg”的JPG图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50K以内)。
5、 工本费(旧证换新证收5元旧证遗失办新证收20元)。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教育学院组织人事科
2008年7月1日
附件文档:
1.关于全省高校统一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doc
2.《信息表》填表说明.doc
3.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