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8-06-10 访问次数:946次
| 日期:2008-06-06 11:11 阅读次数:623 [关闭窗口] | |||||||||||||||||||||
浙大发教〔2008〕45号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各校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育工会《关于举办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浙教工[2008]5号),为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参加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5月至11月举办浙江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范围及要求 1.参赛教师原则上应为必修课的主讲教师,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比赛采用“说课”方式,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15分钟),首先针对整个课程,讲清“教什么”、“怎么教”,以及“为什么这样教”之类的教学问题,系统地阐述自己对教学内容的处理、学情的分析以及教学策略的设计等,从而展现教师的思维过程,显示教师对学科、课程的把握能力,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的能力。然后以课程的某一特定的章节为例进行示范讲课。 3.参赛者须提供自制的多媒体教学课件。 二、奖项设置及评奖方法 1.比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优胜奖若干名。 2.由各学院先组织本单位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技能比赛,在此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参加校教学技能比赛的人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3.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参赛者进行复赛,评选产生25名优胜者。 4.学校组织评委会对25名复赛优胜者进行决赛,最终产生各等级奖项获奖名单,并向省里推荐。 5.学校对获校和省级教学技能比赛获奖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列入学校“新星计划”、“紫金计划”等人才培养计划。 三、比赛评分指标及其分值
四、比赛时间安排 1.6月,学院组织比赛,向学校推荐人选。 2.9月,学校组织复赛。 3.10月,学校组织决赛。 4.11月,学校总结比赛情况,向省里推荐。 5.2008年底,学校及省教育厅对获奖者予以表彰。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次大赛的组织工作,并于 二○○八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教师 教学 比赛 通知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