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组织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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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8-05-21      访问次数:1337

各院级党组织: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08〕24号),通知指出,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组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就此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现将教育工委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转发,请各院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的转交、统计工作,按附件的要求于每天下午5:00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并及时将相应的“特殊党费”汇总后以院级党组织为单位交入校结算中心(玉泉校区或紫金港校区)开设的“特殊党费”专用帐户(2104-101-04114),缴纳时请附上盖有所在院级党组织印章的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 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情况登记表(附件3)。
联系电话:88981459      Email: zzk@zju.edu.cn

                                     党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1日

  若有党员希望交纳"特殊党费",请交到所在总支或直属支部,请所在总支或直属支部书记做好“特殊党费”的转交、统计工作,于每天下午4:00前将“特殊党费”汇总后交到学院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88273140,jyxy05@zju.edu.cn

                        教育学院党委                
                    2008年5月21日

附件文档:
1.特殊党费教育工委通知.doc
2.附件二特殊党费登记表.xls
3.附件一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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