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8-04-08 访问次数:1141次
由于江东区教育局人事制度改革,今年开始所有人事招聘采用公开招考方式进行,三月份面向我院应届毕业研究生招聘教研员的面试结果视为无效,受江东区教育局教研室委托,将该局招聘信息公布于此,诚邀我院应届毕业研究生前去应聘。欢迎登陆江东教育信息网。
江东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优秀人才的引进渠道,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录用部分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及招考时间
遵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这次公开考录工作。
二、招考职数
初中语文教研员岗位1个,教科员岗位1个,幼儿园教师岗位5个,幼儿园体育特色教师岗位1个。
三、报名条件
1、教科员条件:
(1)2008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教育学硕士学位。专业范围:课程论,教育原理,比较教育;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文字基本功,近三年有一篇以上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CN期刊)。承担或参与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取得过较好成绩;
(3)有社会实践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作能力;
(4)研究生期间获一等奖学金以上荣誉;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2、初中语文教研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性强,具备优良的师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网络技术;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合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3)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能力,曾荣获市教坛新秀一等奖以上称号;
(4)同等条件下,有教研员工作经历优先;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3、幼儿园教师条件:
(1)宁波市江东区直属幼儿园、早教中心在岗外聘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合作精神;
(3)在同一所幼儿园工作2年以上或在直属幼儿园累计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4)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在职进修取得大专学历的,其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5)曾获得园级以上荣誉称号,任教以来学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以上优秀等第;
(6)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4、幼儿园体育特色教师条件:
(1)宁波大市内幼儿园在岗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优良,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在幼儿园工作2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4)有体育专长,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体育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员教师资格证书;
(5)指导幼儿团体比赛获县市区二等奖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四、程序和办法
1、发布招考公告:在宁波市教育人事网、东方英才网、江东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随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的3倍,则酌减招考指标。
3、考试:(1)教科员岗位:简化考核程序,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2)初中语文教研员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幼儿园体育特色教师岗位: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30%。面试,面试形式为上课,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70%。初中语文教研员岗位考试人员按笔试成绩1:6进入面试(不足1:6按实际人数),其他按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
以上考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5、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浙教人[2001]407号)中的附件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6、考核: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对象按考录指标1︰2的比例(不足1︰2按实际人数),在体检合格者中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
7、录用:根据体检、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七天,七天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录用人选。
8、各项结果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录用人员待遇
凡选拔录用者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待遇。
六、工作纪律
1、从事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录用工作的主要环节要实行严格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认真追查,严肃处理。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七、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08年4月10日—4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江东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随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职务任免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寸近照1张。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报名表》。
八、其它事项
1、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 87847617,87843457;
举报监督电话:区纪委87740856 。
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
200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