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0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及延长学习时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8-02-28      访问次数:913

时间:2008-02-26 

各学院、有关学生:

为了认真做好2008届本科毕业生工作,现将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及延长学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不及格课程毕业前补考条件和要求

1、除2007-2008学年春、夏学期开设的课程外,2008届毕业班学生在其他学期不及格课程,开课学院将安排一次毕业前补考。补考要求和难度与正常考试一致,补考安排在5月中旬。缓考课程申请参加毕业前补考的,成绩合格者按“补及格”记。放弃考试、缺考课程(含零分)及未选课修读的课程,将不安排毕业前补考,应重新选课修读。

2、有资格参加毕业前补考的学生,应通过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于425截止,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开课学院根据申请人数,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并指派监考教师。各课程负责教师于补考后一周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凡经补考合格的课程皆按“补及格”记,获得相应的学分。

3、申请毕业前补考学生,届时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毕业前补考日程安排,逾期不参加补考者,该课程记“补缺考”。

二、延长学习时间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毕业时所缺总学分在15分之内者,可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作延长学习时间处理;毕业时所缺总学分超过15分且未达到退学规定的,则按延长学习时间处理。

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学生应在每年5月份申请,每次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为一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学制+2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请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

三、春季毕业生审核工作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高教(200716号文件,申请在2008届春季毕业的学生,请各学院抓紧时间,及时将2008届春季毕业生的相关材料包括提前毕业学生申请书、学院毕业资格审核表等,于315日前报教务处注册注册中心,逾期上报的,将纳入2008届夏季毕业生管理。

 

浙江大学教务处

2008220


  • 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文科组团教育学院大楼
  • Tel  : +86 571 88273934
  • Fax : +86 571 88273187
  • Copyright © 2018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