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8-02-25 访问次数:1380次
全体本科生、各系、班主任、辅导员:
现将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调整工作开始进行。调整后认定的经济困难生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一),于3月4日前交各系评议小组(教育系赵卫平老师,体育系周永平老师)。
二、各系汇总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调整名单》(见附件二),于2008年3月6日前交学院建档。同时将电子稿发至jyxytw@zju.edu.cn。
三、对经济困难生进行准确的认定,是整个资助工作的基础。所有参与人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深入了解情况,把真正困难的同学列入名单。
四、要关心学生的经济状况,对于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因此次雪灾受灾致贫的,以及有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及时调整。
如有疑问,请致电:88206008 崔老师
特此通知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组
200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