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7-12-13 访问次数:1138次
关于做好中层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的通知
党委发〔2007〕68号
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服务于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党委发[2007]3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进行中层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中层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有关原则,还应当做到:1.面向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
2.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
3.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
4.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二、中层后备干部的条件和资格
1.符合党委发[2007]35号文件规定的后备干部条件和资格。
特别优秀、群众公认度高的年轻干部或专业教师,条件和资格可适当放宽。
2.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2006年后毕业进校工作的教职工作为中层后备干部,应当有学生工作(专兼职辅导员或本科生导师、班主任、德育导师等)经历。
4.中层后备干部应当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以45岁以下的干部和教师为主体,35岁以下要有一定数量。
三、中层后备干部的数量和结构
1.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数量,按照与中层正职职数1:3的比例推荐。
2.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数量,按照党、政中层副职职数分别加1推荐。
3.中层后备干部的结构
要重视推荐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进入中层后备干部队伍。
四、推荐方式及工作程序
本次中层后备干部推荐工作不针对具体岗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与届中考核同步进行。
1.个人自荐
在各部门(单位)召开中层后备干部民主推荐会前,个人自荐者可填写《浙江大学中层后备干部推(自)荐表》(可在组织部网页下载)。自荐中层正职后备干部的,表格直接交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到gbs@zju.edu.cn);自荐中层副职后备干部的,表格交本部门(单位)。
2.群众民主推荐
中层后备干部民主推荐会一般可安排在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会后。中层后备干部民主推荐会由学校派出的考察小组主持。
基本程序:
(1)由考察小组人员主持民主推荐会,介绍学校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相关规定、民主推荐的方式、条件和资格、数量和结构等内容。
(2)参会人员填写中层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
(3)中层正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由考察小组当场密封后带回,交党委组织部统计。
(4)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由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统计。统计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同时结合个人自荐情况,提交党政联席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提出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人选的建议,填写《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人选建议名单》(可在组织部网页下载),报党委组织部。
(5)党委组织部汇总并研究各类中层后备干部民主推荐情况,同时征求有关组织、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
五、中层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后续工作
党委组织部将中层后备干部民主推荐情况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中层后备干部人选。
由学校和部门(单位)对中层后备干部人选安排在实际工作中加以锻炼、培养和考察,在此基础上,调整补充,滚动发展,逐步形成数量充足、素质优秀的中层后备干部队伍。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 江 大 学
2007年12月3日
自荐中层副职后备干部的,12月24日下午5:00前将表格交到学院组织人事科(田家炳书院206室,联系电话8827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