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7-11-27 访问次数:983次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高校教师互聘互认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省财政将在高校互聘教师方面将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对输出教师的学校实行一定的经济补贴。为了解相关情况,请我院相关教师(与浙江大学本科教学相关的)2007年度输出、输入教师的情况填报于附件1,同时,将2007-2008春夏学期有关供需信息填于附件2,并于11月30日前报学院本科生科,届时学院将统一上报学校教务处。
电话:88273655
Email:jyxy26@zju.edu.cn
附件1:2007年度输出、输入教师的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07-2008学年春夏学期高校教师互聘供需信息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