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毕业照拍摄及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7-11-09      访问次数:1154

各学院、08届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08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暨毕业照拍摄工作定于11月下旬进行(见附件)。为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

1、学院负责核对“专业名称、专业方向、学制及授予学位名称”等信息,专业名称的修改必须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以及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为依据,不能随意更改专业名称(专业方向)、授予学位名称。同时组织本学院学生个人信息的核对,学生信息核对表学院留存。

2、学生核对个人信息。毕业生信息校对的主要内容“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生源所在地、政治面貌、民族”。学生本人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毕业信息——个人信息”栏中,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正确后打印并签名,连同更改信息的原件复印件一起上交学院。

3、对于学生本人修改签字确认的信息内容,将上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因信息有误等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本人承担。

4、出生年月栏内容与身份证号码中的‘出生年月’必须一致。姓名以学校当年录取资料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修改,必须附‘浙江大学招生录取报批表’及招生办(浙大或高考报名地)、保卫部、派出所等部门的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必须是原件或盖有相关部门的红章。

5、正确的身份证号码位数必须是1518位。港、澳学生及留学生‘身份证号’以10335+学号’的形式表示,如‘103353001861001’。

6、“政治面貌”栏信息根据实际情况以“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内容修改。

7、退学后重新考入的学生在学号栏下方写明重新考入的年份。

二、毕业照拍摄

       1、根据新华社有关规定,为保证图象信息采集的质量,不再受理照片扫描事宜,学生一律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拍摄。

       3、学生拍照时应注意保持着装和容貌整洁,并避免穿着黄色系列上装。

       4、学院应根据具体的拍摄安排组织学生有序拍照。拍摄顺序严格按“浙江大学2008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表”(下称“采集表”,分书面与电子版两种)的排序进行。拍摄过程中,学院工作人员应按序逐个组织学生签名、拍照,同时在“采集表”中的‘拍摄序号’栏内填上(输入)拍摄序号。实际的拍摄序号与填写(输入)的拍摄序号必须一致。拍摄序号以四位码表示,如000100020003等。

       5、拍摄结束后,学院当即将新华社在拍摄现场所用的登记表复印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注册中心 ,一份留底,原稿交还摄制组;将书面‘采集表’留底;将新华社在拍摄现场所用的“综合信息采集登记表”相关栏信息填写完毕后交摄制组。填写内容如下:

1  学校名称——浙江大学;学校代码——10335

2  ‘学生原有人数’栏按实填写;

3  其他各栏按学院负责拍摄工作老师的信息填写。

三天后,学院将输入了拍摄序号的电子版“采集表”文件更名为“浙江大学普高,××学院××人,×月×日拍摄”,然后发回教务处注册中心(lzhu@zju.edu.cn)。

6、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收取,每人次15元。学院统一收齐后于12月底前以“×××交××学院08届毕业照拍摄费”项目交入计财处,帐号:188030 510113

    

2007112

 

Excel电子表格,用MS-Excel97~XP可以打开 图象采集学生登记表.XLS

 

Word文件,用MS-Word97~XP可以打开 浙江大学各校区拍照时间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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