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7-09-17 访问次数:987次
各学院: 根据《浙江大学专职辅导员选聘暂行办法》(浙大组[2006]34号)规定,现将在2008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2+ 一、推荐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辨别能力,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良好的文化素质;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学生思想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一定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和调研能力,善于培养典型、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有良好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学生工作经验或担任学生骨干的经历。 4、学业成绩优良,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内前50%。 5、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二、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2+ 2、 3、 4、 5、 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 |
访问次数:19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