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7-07-13 访问次数:946次
各学院,有关教师:
教育部最近启动了“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一次补充申报工作,请各学院和有关教师按教育部《关于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选题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98号)文件精神,认真操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主编教师将申报的教材样书、填写好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一式二份纸质版交学校教务处教学管理与研究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
2.申报“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是树立我校教材品牌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花大力气做好申报工作;
3.申报的主编教师要加强与出版社联络与沟通。由于“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最终是由出版单位向教育部申报的,因此得到出版社的支持是申报获准的先决条件;
4.请申报教师务必在
联系人:张 聪 王英芳; 联系电话:88206730
电子信箱:jxk@zju.edu.cn
附件:
1.关于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选题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98号)
2.《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
浙江大学教务处
关于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选题的通知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