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转发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选题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7-07-13      访问次数:946

各学院,有关教师:

教育部最近启动了“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一次补充申报工作,请各学院和有关教师按教育部《关于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选题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98号)文件精神,认真操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主编教师将申报的教材样书、填写好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一式二份纸质版交学校教务处教学管理与研究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1C11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xk@zju.edu.cn);

2.申报“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是树立我校教材品牌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花大力气做好申报工作;

3.申报的主编教师要加强与出版社联络与沟通。由于“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最终是由出版单位向教育部申报的,因此得到出版社的支持是申报获准的先决条件;

4.请申报教师务必在2007720前将申报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与研究办公室,若时间来不及的教师请于200782526日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聪 王英芳;     联系电话:88206730

电子信箱:jxk@zju.edu.cn

 

附件:

1.关于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选题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98号)

2.《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

 

浙江大学教务处

200776

Word文件,用MS-Word97~XP可以打开 关于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选题的通知Word文件,用MS-Word97~XP可以打开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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