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200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毕业资格审核 2007届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拟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学院通过现代教务系统,核查学生获得学分量和专业教学计划的吻合情况,结合学生毕业自审进行初审,发现问题及时和学生取得联系。并提醒个别学生,做好课程替换和校外学分认定工作,以免影响正常毕业。此项工作应在6月中旬完成。第二阶段,各学院对已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生进行逐个审核,确认所有环节符合毕业条件后,打印毕业生名单报教务处注册中心(一式二份),领取毕业证书。 根据《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毕业审核时所获总学分比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少15学分以下(包括15学分)者,作结业处理;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参照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的第三十七条执行。 二、 学位资格审核 各学院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按照学位授予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核,符合授予学位的学生,学院在系统中进行确认。因受记过处分要求补授学位的,请在6月1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三、 辅修审核 开办辅修专业的学院,在毕业审核的基础上,开展辅修专业学生的审核工作。符合颁发证书条件者,学院打印统一的辅修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注册中心(一式二份),领取辅修证书。 四、 专业名称和学位授予名称确认备案 各学院根据招生录取的专业名称和学位授予名称进行确认,并报注册中心备案。 五、 毕业生离校和成绩单归档 各学院认真做好毕业生的离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推行的“浙江大学电子离校单系统”,相关内容链接如下: 电子离校单服务网站 HTTP://SDC.ZJU.EDU.CN 同时各学院应做好本届本科毕业生和结业生成绩单的归档工作,用A4纸打印,并按毕业成绩的归档要求,于下学期开学初递交教务处注册中心。 浙江大学教务处 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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