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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有意申请者即日起可开始组织申报材料,各学院的申报名额待5月中旬由省科技厅下达我校后再定),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8日。
2007年度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重点、重大项目不受名额限制,实行常年受理制度,学校每月受理一次。为了确保项目的申报质量,并争取主动性,请申请者尽可能在上半年提交申请材料,并注意产业化项目必须有企业作为联合体申报。
日期:2007-03-14 访问次数:954次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科发计[2007]39号文件精神,已于2007年2月28日正式启动2007年度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2008年度面上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科技厅文件转发于你们,请依据文件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由于今年的申报制度有所变化,故将有关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详见附件科技厅的文件
2、申报条件和要求: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围绕《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和“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规定的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目标进行申报,不再另行下达申报指南。
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省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立项资格。
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省级科研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合同规定应当验收未及时验收的,不再受理其申报的新项目。
3、申报程序: 申请者可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上申报系统http://sb.zjkjt.gov.cn/index.jsp注册帐号(如已有帐号不必再注册),并告知所属学院科研科,待上级管理单位审核后,选择自己合适的计划类型填写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网络申报提交后,应同时将纸质申请表和可行报告等相关材料一式二份交学院科研科,由学院科研科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随同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出生年月、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8栏)一并交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
4、申报受理时间及联系部门:
2008年度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有意申请者即日起可开始组织申报材料,各学院的申报名额待5月中旬由省科技厅下达我校后再定),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8日。
2007年度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重点、重大项目不受名额限制,实行常年受理制度,学校每月受理一次。为了确保项目的申报质量,并争取主动性,请申请者尽可能在上半年提交申请材料,并注意产业化项目必须有企业作为联合体申报。
不详事宜(特别是纸质材料报送要求)请咨询学校科研院相关归口受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高新办:高新处和法规处归口管理的项目,联系人:钱秀红,方晨鹏(87952187)
农社办:农村处和社发处归口管理的项目,联系人:杜尧舜,章成伟(87953180)
海外办:对外合作处归口管理的项目,联系人:张菊(8795377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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