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7-03-08 访问次数:1545次
各系、班主任、兼职辅导员:
现将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工作安排。以系为单位组织新调整的经济困难生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于
二、对经济困难生进行准确的认定,是整个资助工作的基础。各系、班主任、兼职辅导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深入了解情况,把真正困难的同学列入名单。
三、要关心学生的经济状况,如有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及时调整。
特此通知。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