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7-01-05 访问次数:1576次
根据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相关资助政策,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对学院本科生的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本科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二、名额和比例:
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按在院本科生人数的10%,每人300元确定总额。在额度范围内,学院按照具体情况确定享受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的人数和金额。
三、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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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汇总后,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三天;
6、学工部审批,核转计财部统一打卡发放补助款。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