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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2007学年学院学生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的实施细则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7-01-05      访问次数:1576

根据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相关资助政策,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对学院本科生的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本科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二、名额和比例:

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按在院本科生人数的10%,每人300元确定总额。在额度范围内,学院按照具体情况确定享受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的人数和金额。

三、工作程序:

114,学院制定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的实施细则,向学生进行宣传;

215110,学生向所在班级兼职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

3111日上午,兼职辅导员向学院汇总申请表格(田家炳书院西侧310办公室)。学院进行审核,确定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的学生名单和金额;

4112学院将审核结果报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

5、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汇总后,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三天;

6、学工部审批,核转计财部统一打卡发放补助款。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组

200714

附件文档:
1.教育学院学生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资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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